近期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督促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内容,以学习强化认识、用学习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集中排查、深挖问题来源。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围绕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部位、环节,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机制,深入基层一线,广泛收集和深挖线索,全面摸排清查。同时,与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人员调查、事件处置的联动机制,做好对有关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甄别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7条,并将线索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按时报送至市扫黑办。
紧盯线索、加大处置力度。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直接交办的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重,快速查办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针对上级转办的3件问题线索,立即组成核查组,拟定核查方案,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已初步核实了结,并将初步报告上报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访室,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办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的1件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中反映的有关业务工作问题,已向相关监督单位发送建议函,并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履职尽责,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交办的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有关监督单位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核查相关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整改方案已全部落实到位,两个案件整改报告已按时上报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