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滥用职权、擅自审批问题……,关于对培训机构没有严格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问题……,关于培训人数等问题……。此外我们在立案调查和审查中还发现该同志存在工作能力欠缺、理解力不足,作风不实、工作不细致、基础资料管理混乱,工作中不负责任、对康复机构疏于监管,对民生工程残疾儿童康复资金支出监督不力等问题。
接市委巡察移交线索后,历时半年时间,我组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克服了对有关政策不熟、牵涉到全市各县区十余家单位、有关民生工程时间跨度和涉及资金较大且专业性较强、调查组人员被巡视巡察和办案借用等不利因素,对有关负责人失职渎职一案进行了调查,收集了近千页的案卷资料,得出了以上结论,指出被调查人具体负责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个人决定残疾儿童市外转介康复,工作能力不强且不负责任;其主管工作中存在资料管理混乱,对康复机构缺乏监督,对康复资金疏于管理,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资金被违规使用,且残疾儿童康复有关机构结余财政资金最多达100余万元等,有被套取挪用的风险等问题。被调查人对以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考虑到被调查人能如实说明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能认识到位,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充满爱心,虽然对儿童康复机构管理不善,但有关机构在儿童康复中发挥作用好,儿童康复的成效明显;根据其平时工作表现,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同时,我们建议被监督单位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儿童康复转介审批、残疾人证办理监督检查、儿童康复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和软硬件环境、康复项目基础资料管理等进行认真的自查整改,建章立制规范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对安排下发的康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审计,规范资金使用,防止被挪用、挤占;追回并没收违规使用的资金,收回节余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