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放大纪律处分效应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

时间:2019-11-19 17:05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朱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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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赴市公管局宣布一起纪律处分决定,涉及违规滥发津补贴和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放大纪律处分效应,纪检组抓住契机,召集公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座谈,引导正确理解处分决定,共同剖析案发原因、汲取的教训,并开展以案示警和廉政谈话。

一是强党性。局党组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党建,两手抓,两手硬,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来,敢抓敢管,真抓真严、长抓长严。层层传导从严压力,向基层党组织,向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传导,确保传导到神经末梢。推进业务和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在布置业务工作同时,提出廉洁和作风要求,防控廉政风险,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控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议事决策时,要履职尽责,完善决策方案,注重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廉洁关,对违规决策事项,敢于坚持原则,坚决说不,不当老好人,确保依法依规决策。

三是促转型。以往存在滥发钱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问题。党的十八大后,少数单位和领导延续惯性思维,滥发钱物有禁不止。在全面从严治党严紧硬的大环境下,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新形势下,这种工作方式既不适应新形势,也为党纪国法所不容,需要我们转变思维,推进工作方式转型,改变过去单纯靠发钱发物为职工谋利的老套路,积极探索在为职工谋取合法利益同时,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灵沟通,满足职工更高层面的精神需求。

四是守底线。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除了熟悉“两法三条例”外,还要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知道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明确权力和行为边界。要敬畏法纪,时刻绷紧法纪弦,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在法纪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法纪,特别是在无人时、细微处,不碰红线、不踩底线,防止逾矩、破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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