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能力,近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在调查处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工作中,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学习交流会,逐字逐句重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颁布施行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依据、政务处分的措施、政务处分的程序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进行政务处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今后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有力武器。《规定》的发布施行,必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
学习交流会强调,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要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紧紧围绕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立足本职,勇于担当,全面规范政务处分工作。
学习交流会要求,一要全面深入学习《规定》。要原原本本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做到全面掌握,熟练运用。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正确把握《规定》与《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关系,做到法纪结合,条款适用准确;二要落实监督首要职责。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做到党员监督“不停步”,公职人员监督“齐头并进”促进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公职人员秉公用权、依法从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三要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落实全员培训为契机,加强自身学习,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强化实践锻炼,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