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一堂生动的庭审现场廉政教育课

时间:2019-12-11 08:55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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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了这场庭审,看到昔日的同事今日坐在审判席上,除了痛心更是一番大彻大悟,我们常说要随时给自己敲响廉政警钟,这是必须也非常必要的。今天这场庭审在我看来更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警示所有的党员干部切勿触碰违法犯罪这条高压线。”12月10日,市公路管理局、市运管处和市地海事局等单位的纪检干部、重要岗位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40余人,在参加完由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市公路局某公司原副经理)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的庭审观摩后共同感受。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丁某在担任市公路局劳服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虚列苗木款、临时工工资、电脑耗材以及变卖国有资产不入账等方式,独自或伙同他人骗取、截留、侵吞公款58.15万元,并非法占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自已或他人的职务便利,在场地租赁、经营资质外包、工程发包、结算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2.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在富达塑钢厂租赁过程中,在处理降低租金、承担修缮费、拆迁补偿等事项时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合计13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庭审中,公诉人讯问、举证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依法保障了其诉讼权利。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是个很不光彩的事情,我愧对领导、愧对家庭、愧对子女。其实,每次贪污和受贿时,我自己内心也很矛盾,也很害怕,最终没能抵制住金钱的诱惑。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也太不值得了。今天我的同事和领导也都来到了现场,希望大家以我为鉴,千万要吸取我的教训,不要再走我的老路……”陈述中,丁某几度哽咽。

据悉,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由纪委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丁某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从事工程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人员参加旁听,做到对症用药、精准预防,达到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的目的,为他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起到了良好教育效果。”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负责人说。

该起案件的审理,有效构建起司法职能与监察职能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将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教育的法治课堂,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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