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实行综合派驻监督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坚守责任担当,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为综合监督单位构建清明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执纪办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重担,忠诚履职,安全办案,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不断锤炼办案能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注重加强学习。通过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光盘课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条例》《规则》《规定》等业务培训,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聚焦重点。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切实把问题线索查深查实查细。
紧盯重要节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办公用房和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让正风肃纪成为节日常态。
强化监督实效。有关问题线索办结后,及时向有关综合监督单位发送《监察建议函》和《纪律检查建议函》,提出纪律监察建议和整改建议,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综合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举报58件,已初核27件,谈话函询15件,立案13件。给予开除党籍1人;党内警告3人;政务记过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降低职级等级1人,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2人;给予批评教育6人;发送纪检监察建议函15份,上交违纪资金38.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