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大通区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切实增强反腐败小组工作合力,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定了《关于调整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及时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建立了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工作报告、领导包案和跟踪督办等制度,2019年共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13次,整合各成员单位优势,对重点案件、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等的办理工作进行了组织协调,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纪委印发的《大通区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各成员单位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问题线索,或者是在调查中或查结后发现还应追究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的,能较好地向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移送。2019年区纪委监委和公检法机关相互移交问题线索共45件,问题线索移送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加大查办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的程序优势和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协作观念和配合意识。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等成员单位的办案力量,实现优势互补、缩短办案时间、降低办案成本,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