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下发紧急通知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时间:2020-01-27 16:49    来源:网站   作者: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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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上午,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的紧急通知》,就疫情防控中的监督执纪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党中央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求各级党组(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更加严格、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举措,确保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履行专责职责,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强化明察暗访,重点做到“四查四看”:一査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看是否认真传达学习,研究制定防控方案,积极有效应对疫情;二查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三查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看是否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有无谎报、瞒报、漏报疫情的问题;四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看有无违反疫情防控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三要抓住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不落实感染肺炎病人医保政策等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一起,严肃査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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