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日前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对于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网上办理工作力度,实行行政审批“零见面”,积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在疫情期间,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审批时限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对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遵守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接受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工作,鼓励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力度,为会计人员提供更加灵活、便捷、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