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保障工作

时间:2020-02-22 10:21    来源:网站   作者: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打印

为消除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后顾之忧,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对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影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灵活就业缴存职工,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该期间内,单位的职工申请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已开通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职工因此无法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