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全国少数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发生多起疫情暴发事件暴露出的防控漏洞和问题,日前,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实行包保责任制,单位、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在原有防控预案的基础上,按照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对防控预案、方案精准化、细致化,社会办养老机构要一院一方案,公办敬老院要一县(区)一方案;要强化封管院理制度,严防输入,严防感染,严格工作人员尤其是护理人员的管理,实行隔离和备勤制度;机构人员要实行错时用餐、分段用餐,严格分餐制度,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尤其是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工作,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医务人员、陪护人员、接送人员等往返进入机构时必须严格实施消毒、登记、隔离等各项措施,同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
进一步解决物资需求。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着力解决民政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在做好入住老年人防控的同时,做好机构内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控,要全力争取多方支持,保障口罩等防控物质供给。
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杜绝管理漏洞,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