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多措并举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时间:2020-03-02 09:08    来源:网站   作者: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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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障就是使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跟进监督,督促驻在单位扛起民生保障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及时掌握救助详情。全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充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


启动实施临时救助。紧急安排100万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隔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乡镇(街道)开展先行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针对疫情防控需求,采取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疫情防控用品、必需的生活物资等多种方式开展临时救助,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疫情防范。

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可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综合研判,减少民主评议程序,及时予以审核审批。运用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网上审核审批,进一步缩短救助时限。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

关爱照料特困人群。安排工作人员密切关注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进行疫情防控宣传。督促照料人按照服务协议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协助做好服务对象防寒保暖、体温检测、清洁卫生、居所通风、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每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提前下拨社会救助资金,为13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608万元。同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继续做好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确保不因物价上涨造成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下降,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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