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3月16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三个“全面”,详细阐述了2020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和政策;强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明确要求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
市教体局及时跟进,第一时间转发《通知》并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加强宣传解读,确保招生入学各项政策要求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