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加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时间:2020-03-25 09:31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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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年初又遭遇肺炎疫情,市财政部门在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情况下,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保障投入增长机制。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采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各类暂存暂付款等,加大扶贫领域和项目的投入力度,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产收益扶贫资金5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县级配套16048万元、比上年增长13%。市级以上资金29267.4万元已全部提前下达到各县区。

 二是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因地制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有机衔接,严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等关口,及时调整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对因疫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有利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三是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加快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精准对接,推动扶贫项目尽快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积极采取措施,先行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属于政府采购的扶贫项目,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项目开工后,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要求,做好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早完工、资金早拨付。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尽快和最大可能解决和减少疫情造成的各类问题和损失。

 四是严格收益分配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扶贫资产的具体管理制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根据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每年开展1-2次资产收益分红,原则上全部收益应在年内兑现到贫困户,保障贫困户及时分享资产收益;原则上贫困户分红占收益的60%以上,非贫困村全部量化到贫困户。认真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变更、经营、收益分配、管护、资产处置等监督管理,形成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全方位、动态化监管体系。

 五是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杜绝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明确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作为项目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享有依法经营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鼓励实施主体购买商业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针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核实整改,充分发挥好系统常态化监控作用;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要求,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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