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综合监督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廉政档案系统有序、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关于填报<安徽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的通知》(淮纪发[2015]14号)及《关于印发<淮南市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纪发[2015]43号)的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就认真做好2020年度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函》)。
通知《函》要求,一是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及更新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填报,并报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留存。二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更新工作(没有变动无需再填报)每半年完成一次,本次廉政档案的建立及更新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并附电子档)。
通知《函》强调,驻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