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潘集区纪委监委党支部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积极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组织学习,集中传达《条例》精神。一是认真学习《条例》全文。将《条例》作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围绕总则、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八个方面,全文学习了《条例》。二是深度解读《条例》精神。党支部书记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为题做党课报告,结合新《条例》的修订背景、过程和意义,主要修订内容,主要特点,修订主要原则等多方面详细解读新《条例》。引导全体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做好理论准备。
开展测试,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为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区纪委监委党支部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共35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在职党员参与率达到100%。
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区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2020年3月,区纪委监委开展防疫督查8次,发现问题16个,提出意见建议6条。全体党员参加了疫情防控及文明创建志愿活动,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11535元。
党支部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要严格对照《条例》修订后的新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统筹安排党支部的全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要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