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借调干部是推动巡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破解部分借调干部综合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相关单位人才支持配合不到位等问题,淮南市坚持“五好”标准,切实加强巡察借调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好”制度。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巡察借调干部管理的办法(试行)》《市委巡察机构干部管理工作办法》《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从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强化对借调干部的管理,为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建立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更新巡察人才库,不断充实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政法等领域优秀人才,壮大巡察人才队伍。
二是“借好”人员。创新借调人员模式,每轮巡察开始前,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征求各巡察组建议,由巡察组提出借调干部建议人选,并与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沟通,由巡察办在各巡察组建议人选基础上进行统筹,由一轮一借调,调整为一年一借调,使参与巡察的人员具有连续性,更能发现巡察当中的问题。第十三轮巡察前,巡察办共向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发函36份,借调巡察干部35人,圆满完成了2020年市委巡察借调干部任务。
三是“做好”培训。在教育培训上联动,建立全市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不断打造巡察业务培训精品课程,实现优质师资和课程共享共用。采用大培训加小培训的方式,灵活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每轮巡察开始前,举办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发放《巡察工作操作手册》等材料,供借调干部学习。培训班后各巡察组根据各自情况,开展组内培训,对借调人员合理分工,提升巡察专业能力。
四是“定好”纪律。严格内部监督管理,督促巡察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每轮巡察前借调干部签订《严守巡察纪律承诺书》,对违反巡察工作有关纪律或不胜任巡察工作要求的借调干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调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有管理职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依归依纪处理。深入开展巡察作风纪律后评估制度,截至目前已对2轮借调干部开展后评估,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是“用好”考核。一是对借调干部考核。巡察结束后,由借调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各巡察组组长对借调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鉴定,出具《工作鉴定意见》,第十二轮共对6个巡察组共48名借调干部出具了鉴定意见,作为其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对借调干部评优。市委巡察机构综合借调干部在巡察期间的表现,在各巡察组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组办会商确定优秀人选,并填写《2019年度优秀巡察干部推荐表》,第十二轮拟表彰优秀巡察干部23名。三是对借调单位打分。依托“双百分”考核,对市委巡察机构承担的考核指标进行细化,从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委有关精神不深入、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等5个方面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区打分。目前,已对全市单位进行了目标考核量分,有22家单位被扣除相应分数。(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