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坚持问题制度效能路径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5-06 10:48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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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凤台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抓手、以效能为落脚点,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真正解决问题、切实发挥作用。

解决监察权赋予问题,建立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制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初步统计,全县监察对象增至7042人。随着监察对象数量的大幅增加,监督调查处置的任务随之增加。尤其是乡镇和村级的监察对象较多且乡镇无行使监察权的相关机构,导致任务“上交”至县级监察机构,县级监察机构不仅任务繁重且无法充分发挥靠近监督的优势。为解决这一问题,凤台县监委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基础上向乡镇(经开区)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赋予其部分监察权,与乡镇(经开区)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非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效果逐步显现。目前,已经分两批完成向经开区和16个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全覆盖,配备监察专员13名、监察员49名。同时,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有效方式,建立健全村(居)廉情信息员队伍,切实做到把监督挺在前面,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筑牢筑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解决问题线索处置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科学性将大大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和效率。面对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不高、运用初核方式占比较高等情况,凤台县纪委监委在调研和借鉴兄弟县区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专题会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科学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方式,避免落入“是问题线索就要初核”的窠臼,提高了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和质量。

解决人员力量整合问题,建立协作联系有关制度。凤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经开区)纪(工)委人员不足,在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经开区)纪(工)委表现更加突出,部分机构甚至仅有1人,无法正常地开展审查调查、审理等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深化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改革,试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执纪审查协作制度》,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整合融合、加强指导交流,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同时,将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制度化,实现了县纪委监委机关6个内设纪检监察室对17个乡镇(经开区)和60家县直单位的联系全覆盖,畅通了机关内设纪检监察室、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业务交流、人员融合的渠道,实现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解决派驻机构审理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再次调整,实现了包括2家县属企业(县金灿公司、县州来集团)的60家县级单位的监督、联系指导全覆盖。但是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大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只有1-2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只有书记1人。如何解决查审分离、2人以上的审理组等问题摆上日程,凤台县纪委监委在协作联系制度的基础上,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指定未参加审查调查工作的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共同审理案件。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成为第一个按照工作流程完成案件查审的机构,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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