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9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洛河镇党委及所属部分村和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7月10日向洛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精心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先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2次,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起草修改整改方案,及时研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成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调度。
二是精心制定计划,细化整改目标。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6个方面、18类问题,分解形成了33个具体问题以及86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33个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形式,向各村(社区)党组织、机关各部门“一对一”交办了整改问题清单,力求每个问题、每条意见、每项任务都到人到岗到责。
三是稳步推进整改,确保落实到位。镇党委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行动、工程建设领域、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八类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整改台账。
二、从严从实,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全面对标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并集中研讨,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三是各村(社区)开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交流研讨。四是各个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按计划执行,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积极主动性不足。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赴联系点制度,并认真填写指导手册,指导帮助各联系点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开展特色鲜明的党建活动。二是各党政领导通过实地走访,深入研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了一篇调研报告,推动了村(社区)工作开展。
(3)创新意识不强。
一是学习惠民利民、乡村振兴等有关文件。二是开展有关业务自学。三是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以惠民利民、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为主要内容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推动发展能力。四是制定出台《洛河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
2.政治自觉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4)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
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会议主题,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环节基本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对一深入的谈心谈话。四是安排部署村(社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3.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5)党委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到位。
(6)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得不严。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出台《洛河镇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签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每位班子成员撰写了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三是对副科级(含)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进一步规范、保障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利,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四是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五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六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部分党员违纪违法案例、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安排观看《巡视利剑》等系列电教片。
(7)议事决策程序不完善。
一是出台《洛河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决策权力形式,提高了决策水平、质量和执行力。二是召开党委会,研究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决定调整镇党委工作分工,印发《关于洛河镇党委工作分工的通知》。
4.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8)存在农地非农化问题。
一是国土资源所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巡查,确保不再出现违法用地现象。二是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开展“土地宣传日”活动,宣传和普及土地资源知识,营造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三是2017年8宗土地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对国土资源所长就卫片整改三处虽然整改但未进行验收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9)乡村振兴战略执行不到位。
一是召开村级集体经济座谈会暨集体约谈,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存在问题,商讨发展路径。二是市、区组织部将西湖村列为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市财政已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金拨付至镇账户。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为镇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10)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修订《洛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和研讨资料收集存档,做到专本专记,整理每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成册入档。三是印发《洛河镇2019年党委中心组暨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明确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四是开展自查,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学习计划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撰写《自查情况说明》。
6.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1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是制定《2019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二是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知识,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三是制定《洛河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镇季度绩效,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社区)每季度党组织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提高政治站位。五是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六是镇党政领导积极参加省、市宗教工作培训班。七是印发《关于调整洛河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12)缺乏专门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力量相对薄弱。
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经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由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协调、检查、落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13)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一是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落实镇党委人事事项专本专记。三是开展选人用人自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梳理,自查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情况,暂未发现其他不规范现象。四是由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分管领导对此事作出表态。
(14)镇机关部门负责人配备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一是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对相关混编混岗的人员职务进行了调整,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对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干部任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自查,暂未发现其他不规范现象。
(15)在编人员长期被上级单位借用。
借用人员6人,目前4人已正式调入借用单位。剩余其中2名选调生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已到贫困村任职。
8.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6)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镇包村领导深入联系点,落实“一岗双责”,对各村(社区)进行党建业务指导,并在每季度党建推进会上进行述职。二是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对基层党建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并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巩固了支委成员对党建业务知识的理解。三是开展二季度绩效考核,对各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督导考核。四是各村(社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五是对机关党组织进行了调整,新成立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六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规范会议记录。七是7月1日,镇党政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金庄社区党员政治生活馆开馆仪式,并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
(17)主题党日形式单一。
一是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条例》知识测试。二是各村(社区)以党支部为主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年度主题党日备案报送,督促各党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整改自查,经自查,暂未发现不规范现象。四是新冠病毒防疫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号召镇机关、村、社区成立了11支党员志愿者防疫先锋队,开展特殊形式的主题党日,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18)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一是各村(社区)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确定了参加对象、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镇组织部门不定期对学习开展情况其进行抽查。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制度,建立了“三会一课”纪实表和计划表两个台账。三是对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审核监督,同时书记作出了检视报告。四是镇党委会专题听取了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明确机关第一、第二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在每季度党建工作推进会上进行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每半年由组织委员向党委会进行专题汇报。五是结合实际,制定季度个人工作考核目标清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清单,重点加强对“三会一课”记录的规范性、主题党日开展的真实性的检查。
(19)党费收缴公示不及时。
一是对2017年以来收缴的党费进行公示,并督促各党(总)支部对本年度一、二、三季度收缴党费进行公示。二是建立了党员流入流出台账,实时掌握党员变化情况。
9.党组织换届不规范。
(20)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一是对工作不细致、党务工作者要求不严格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党员人数超过30人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分散的党支部未划分党小组的进行了预警,督促并指导其完成了党小组的划分。对于党员分管工作和党员分布情况发生变化党支部重新划分党小组。三是对2018年以来镇各党组织新老班子工作移交并分工、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照片、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制作成版牌上墙公示、建立健全配套组织和设备、开展年度党组织、党员承诺,任期工作目标承诺书等换届资料开展自查。经自查,暂未发现其他不规范现象。
(21)党支部班子不健全。
一是2019年10月8日召开机关一、二支部推荐会,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委员人选;2019年10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差额选举委员;2019年10月24日,机关一、二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明确委员分工。二是通过对党组织换届资料自查的形式,对有关人员换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违规报销招待费。
(22)公务接待还存在着同城接待、没有五单合一等。
一是学习《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大通区财务报销管理有关规定》等有关公务接待政策制度。二是查阅档案,询问当事人,对问题进行说明。三是对公务接待开展自查。经自查,暂未发现违反其他不规范现象。
11.部分费用报销不规范。
(23)事业编制人员违规报销出租车发票。
(24)违规报销外单位费用。
一是停止镇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报销出租车发票。二是学习《关于规范大通区财务报销管理有关规定》等有关政策制度。三是违规报销的油费已退回镇财政账户。四是为洛河派出所报销的多功能一体机等固定资产已入我镇账户,洛河派出所办理了相关借用手续。
12.居民违规重复参保。
(25)在校学生重复参保。
一是采用以会带训的形式对镇、村(社区)民政专干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班,进行相关惠民利民政策的学习。三是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周”活动,宣传基本政策、低保相关政策、残疾预防核心知识、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惠民政策。四是镇社事办召集村居农合专干,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各村居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攻势,提升辖区居民知晓率,提高办理率。
1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禁绝。
(26)村(社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
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洛河镇扫黑除恶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洛河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二是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保护举报人有关政策的明白纸,深入各村(社区)入户走访,向沿街商户分发宣传相关知识,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三是开展“重拳扫黑恶,合力保平安”专项文艺演出。四是制定《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五是灌制扫黑除恶录音带,通过扫黑除恶宣传站固定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六是开展“厕所革命”,已完成改厕173个,辖区内基本消除旱厕。七是认真落实环保巡查制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主体责任发挥不够,违纪违法事件频发。
(27)镇及村(社区)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违纪违法现象频发。
一是签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承诺书》。二是党政班子成员撰写了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三是对村级纪检员开展培训,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中以市纪委、监委编印的教材开展学习。四是严格案件办理程序,规范纪律审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15.纪检队伍建设弱化,重要岗位空缺。
(28)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执纪问责质量不高,问责不精准。
一是开展纪检队伍建设弱化、重要岗位空缺的整改,并出具整改说明。二是在镇、村(社区)更新纪委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进一步构建群众来访、电话、信箱、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三是组织镇纪检委员参加区纪委“清风讲堂”,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四是认真开展案件办理。五是召开镇党委会,研究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谈论决定镇党委工作分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6.社会服务等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29)未通过政府采购或者公开招标,将工程设计、控制违法建筑等服务项目直接发包等。
一是组织城建办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城建办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三是强化责任意识,镇纪委对所有工程项目的问题进行核查。四是出台《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八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河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洛河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执行。
17.工程项目招标不合规。
(30)违规邀请招标;
(31)工程未招标、招标资料后补;
(32)部分工程镇政府自行招标;没有上网公告和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备案。
一是组织城建办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镇党政办、镇城建办、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问题做出说明。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所有工程项目的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四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
18.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单位。
(33)洛河镇将工程直接发包。
一是组织城建办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镇城建办对问题做出说明。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纪委对所有工程项目的问题进行核查。四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
三、立足长远,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近八个月的持续发力,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我镇将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寻对策、严整改,确保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质量不降。我们将落实巡察整改与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本分、把重实干作为成就事业的基础、把求实效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努力推动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3611134;邮编:2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