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履职尽责,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效贯通“两个责任”,推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督促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初,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的建议函》,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按照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监督指导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并结合所在单位特点,对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
推动形成协同发力工作格局。驻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建立和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指导督促、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联动,为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工作格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方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把落实主体责任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六稳”“六保”、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防汛救灾等重点工作,有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