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六稳”“六保”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方案》要求,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专责,将“六稳”“六保”日常监督检查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细化监督措施,主动靠前监督,持续跟进督查,督促推动“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六稳”“六保”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的突出内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谋划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认识,强烈的责任心,严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梳理工作任务,狠抓政策措施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守住“保”的底线,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及时下发文件,明确督查任务。向5家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六稳”“六保”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函》,制定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督查时间、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和相关要求。要求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紧盯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和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贫困残疾人康复、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积极稳妥推进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加大保基本民生力度,有效推动“六稳”“六保”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深入调研督导,有效精准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查阅工作资料、走访调研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开展、任务完成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和掌握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残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家综合监督单位在落实“六稳”“六保”的具体举措成效及存在问题,精准有效实施监督,保障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积极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检查,及时点对点发出《工作提示》,定期调度“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对任务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等作风建设突出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通过问责倒逼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激励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切实转变作风、担当有为、履职尽责,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