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

时间:2020-09-14 14:14    来源:网站   作者: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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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对4名试用期满科级干部办理转正的同时,向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征求该4名同志的党风廉政意见。按照年初出台的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的有关程序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随即启动了对该4名同志的廉政审查工作,并进行集体研判,四份关于试用期满科级干部“截至目前,没有收到该同志反映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意见函送到市民政局。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转正”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第三章监督检查中专门对此作出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我们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把好回复这个关口,实事求是地评价回复对象的廉政和廉洁情况,坚决杜绝无规可依、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进行集体研判时强调。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对5个监督单位的干部提拔使用、职务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出具党风廉政意见46人次。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能职责,进一步推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积极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保障,积极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加强日常沟通协调,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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