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建立五项制度 强化巡察组内部管理

时间:2020-09-25 07:52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打印

“巡察组是代表市委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政治监督,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对内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对外树立良好的巡察干部队伍形象。”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在组务会上强调。为切实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淮南市委第四巡察组建立了五项制度,规范巡察组内部管理,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主体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按照组长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工作。联络员协助领导内外沟通和上下协调,组织落实组内具体工作。

建立请销假制度,规范工作纪律。巡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确须请假的,出具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请假结束及时销假。未经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地点和驻地。

建立组务会制度,提升工作质效。每周召开一次组务会,汇报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联络员做好会议记录,巡察结束后作为资料上交巡察办。

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提升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政治学习与巡察业务学习相结合。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教育作用,巡察期间集中学习一至两次,开展两次党课教育。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管理。巡察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保密规定》,对检查资料的接收、传阅、复印留存等要做到专人负责。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