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为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推动问题整改,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开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示函》,就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提示。
《提示函》要求,相关综合监督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服务,注重解难题、转作风、促稳定,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提示函》明确,要通过学习政策、座谈调研、深入基层一线等方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大事项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整改工作。
《提示函》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科室,任务分解到人,坚决避免治理工作简单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群众办理产权证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担当作为、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