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印发《县级党政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监督管理谈话制度(试行)》

时间:2021-03-24 08:37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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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政治监督谈话成效,压紧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凤台县积极探索推动责任落实的有效方式,制定并印发《县级党政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监督管理谈话制度(试行)》,坚持从“关键少数”抓起,充分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逐步形成管党治党同向发力良好局面。

明确谈话主体,抓住“关键少数”。《监督管理谈话制度(试行)》中规定谈话由县级党政分管领导进行,被谈话人为其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以及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重点是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一把手”、关键岗位负责人,找准“县级党政分管领导”这一切入点,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协助党委政府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等重点人群加强监督管理。

明确谈话内容,覆盖全面工作。结合我县《政治监督谈话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两个责任”清单有关内容,将谈话内容归纳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情况;选人用人情况;班子团结情况”等9个方面,助推县级分管领导全面掌握分管领域、分管部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工作开展、制度执行、廉洁自律、思想政治情况等各项情况。

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谈话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必要时可以适时开展,谈话方式、谈话地点由谈话领导视情况安排。县级分管领导开展监督管理谈话情况,须在当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专题汇报,每年专题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汇报一次,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监督管理谈话进行提醒和过程监督,切实推动制度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履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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