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作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紧盯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建立健全“一证一表一报告”工作机制,杜绝发生严处分、宽执行的“挂空挡”现象。
严把处分决定送达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作《党纪处分决定书送达回证》,严把处分决定送达关,将处分决定及时送达本人、所在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明确受处分人和所在党组织具体经办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且受处分人务必在“备注”栏签写意见,防止以送代宣。
严把执行回复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涉及职务、工资调整的,在处分决定生效后一个月内,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实填写《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做好职务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等工作。同时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及执行证明材料报至区纪检监察工委,确保执行落实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严把执行“体检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明确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体检”,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放入本人档案、职务工资变动是否到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是否按要求执行等。对发现的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确保纪律处分规范执行、刚性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