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了上级转来的群众反映相关综合监督单位一位干部的举报信件。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规定,对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在经过核查后,发现该部门下属单位内部管理存在津补贴发放、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及材料采购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严谨;房屋租金收缴不及时;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为进一步压实被监督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管,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向相关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函》,提出了建立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招投标有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及材料采购询价程序;以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等方面整改意见,要求相关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高度重视,限期整改。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抓好《纪检监察建议函》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