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我很消极,内心复杂又沉重,担心组织不再信任,同志们看不起,但组织始终没有放弃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不断鼓励我、关心我,让我有了抬起头的勇气,我只有努力工作,重燃激情再出发,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因违反工作纪律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公安干警王某,在驻凤台县公安局纪检组耐心细致帮助下,重拾干事创业信心,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作风奋战基层一线,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安保、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等重点难点任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建党100周年安保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受到省公安厅表扬通报。
一、压实回访责任,帮助“跌倒”干部再出发。2021年8月4日,驻局纪检组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在市局驻局纪检组的带动和指导下,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切实将“因人施策”理念贯彻到回访教育各个环节中。对近年来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真心关爱,用情挽救,切实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使“跌倒”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让监督执纪更暖人心,更有温度。
二、建立工作机制,注重成果转化。驻局纪检组会商驻在单位党委提出切合实际的鼓励激励机制,借助考察回访机会,对受处分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全面考察评价后,对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鲜明、工作能力突出,受处分后又认错态度端正、悔改之心诚恳、工作勤勉进取的同志予以积极推荐。该措施不但激发了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还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持续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