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一名干部因为违规公款吃喝被处分了,在全县产生了不良影响。我作为他的同事,这件事使我深受教育,我将以此为鉴,严格守纪守法,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近日,寿县双桥粮油公司某领导干部谈到单位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时坚定地表示。
今年以来,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四项监督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日常监督,着力推动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实。今年1-10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件18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组织处理5人。
坚持节前提醒警示机制,筑牢廉洁思想防线。紧扣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群发廉政短信,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精选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促使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截至10月底,共发布各类通报5期12起13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2期5起5人。
坚持“室组地”联动机制,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整合监督力量,按照“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模式成立综合监督组,实现人员互动、手段互补、信息互通。紧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变相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等易发多发问题,精准发力、靶向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确保全县各地风清气正、社会祥和。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明查暗访153次,抽查财务账目单位158家,检查商场、超市141家,检查宾馆、酒店、农家乐178家,检查“一桌餐”和内部食堂111次,倒查车辆痕迹记录206条。
坚持异地交叉互查机制,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难题。今年以来,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县纪委监委先后9次深入其他县(区),通过调阅单位账据资料、倒查公车行驶轨迹、实地检查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情况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其他县(区)纪委监委进行核处,督促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底线思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在全县乃至全市的持续巩固提升。
坚持重要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工作机制,精准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按照优先处置、严查快办的原则,通过县纪委监委机关“直查直办”,确保案件办理质效进度,从快从严从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1年1-10月查处的18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直查直办”达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