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督推动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化学习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了解掌握监督具体内容和任务,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常态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精神。同时,对《清单》具体内容涉及到2家综合单位11项具体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发送《工作提示》和《监督工作清单》,要求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任务、责任科室、当前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推进情况等,并及时工作落实情况。
聚焦目标任务,突出监督重点。紧盯职责任务,督促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过渡期内有效衔接。落实有效衔接政策,督促制发《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等文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督促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排查,走访8100人,将118名脱贫不稳定人口和766名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及时出保1459人,确保应退尽退;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救助1847人;对1763名在校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补贴113万元;举办残疾人技能培训班22期,培训人数998人。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6.46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4.13亿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23.7万人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486亿元,发放护理补贴811万元。
加强督查调研,推动工作落实。充分运用督导检查、明察暗访、下发工作提示单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会同相关综合监督单位赴定点帮扶村对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调研,督促相关综合监督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会同市民政局、市残联组成联合调研督查组,对社会救助工作和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进行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综合监督单位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向相关县区有关部门反馈调研督导情况,对照各项惠民政策要求,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以有力的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