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收到建议后立刻采取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告我组……”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等问题,我组制发了监察建议书,提出加强管理、严格按规矩办事等6条建议,督促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标本兼治。
“整改工作启动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建议书发出一个月后,我组上门开展了督查。
“针对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围绕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人员聘用不科学民主、违反规定发放奖励性工资、经营不善四大方面问题,细化问题清单,明确10项整改专题,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完成时限。”该单位负责人做了汇报,并提供了有关材料。
“请把第二个月整改情况发来。”这是第二次就建议书的落实进行跟踪推进。我们看到该单位继续加强整改,整顿市局借用人员重复领取工会福利问题;解除了5名司法辅助人员劳动关系;开源节流并清理偿还外债85万元,降低运营压力等。
为避免建议喊口号、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我组通过一个月一督促检查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挂账销号,确保“药到病除”。
下一步,我组将继续强化纪法的刚性约束力,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制发实效,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继续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