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寿县县委第二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安排,随机抽查众兴镇正茂自来水厂时,从自来水厂外部发现自来水厂淠东干渠取水口处,杂草枯叶漂浮物较多,且有拦网捕鱼现象。巡察组组长当场指出,农村饮用水安全非常重要,这些垃圾必须立即清除,防止水源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巡察组人员不放心,随即又进入自来水厂内部查看,从自来水净水机到实验室一一查看。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今天不是11月11号吗?”巡察组一位组员拿着聚氯化铝添加记录表和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日报表反问道。自来水厂工作人员立即将记录表拿过去后说到:“哦,这个时间我写错了”……巡察组继续深挖细查,原来是自来水厂的日常水质检测流于形式,11月11日已将12日的自来水检测结果、聚氯化铝添加情况等记录在册。
巡察组人员立即察觉到,这是明显的应付。自来水厂自身检测不到位,就难以从源头保证群众安全饮水。水利部门监管不到位,水利局实施的“四位一体”包保机制就难以落到实处。巡察组通过组务会议决定,将该现象作为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反馈至被巡单位,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接到问题反馈后,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与属地乡镇沟通联系,要求组织对淠东干渠取水口周边进行全面清理,消除饮水安全风险。分管领导带队现场督促乡镇整改,共清除取水口上游500米、下游300米杂草枯叶,拆除拉网捕鱼。众兴镇相关部门督促自来水厂规范开展水质日常监测,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村饮水安全的监管。
基层巡察要让群众“有感”。县委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把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当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来办,督促立行立改,推动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