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整治旅游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合法权益,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在清明期间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寿县游客集散中心、八公山森林公园、寿县妙山村妙山民宿,每到一处便重点检查旅行社市场主体经营资质、旅游产品、导游数量等情况,宣讲专项行动有关政策要求。同时,与部分景区负责人交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存在困难并提出建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旅游产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要求立行立改或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检查组强调,各经营单位要树牢以游客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旅行社相关经营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好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明码标价、行程安排等环节,坚决杜绝不合理低价游、私自发团、强制购物、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坚持合规运营,以优质服务提升我市旅游行业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