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持备案制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报备工作的通知》(〔2018〕104号)文件规定,督促各部门将节假日期间公务活动用车情况,提前报备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加强平台监管,确保封存到位。五一劳动节期间,市公车平台公务用车除有出车任务向市纪委报备后使用外,所有公务用车统一上交车钥匙,并封存停驶;节后通过公车平台对全市公务用车的行车轨迹进行全面筛查,并与节前报备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定位轨迹与报备信息不符等情况。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车处置收入、执法执勤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安装定位系统等方面,杜绝公车私用、违规使用等行为。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将继续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