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台县纪委监委对凤台县岳张集镇大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吕冠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冠金身为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编造虚假名目套取村集体资金在账外支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本村辖区内的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实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吕冠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凤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吕冠金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凤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凤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