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淮南市委批准,淮南市纪委监委对淮南第二十中学原副县级干部谢志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志永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学校资产损失;坐收坐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谢志永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淮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淮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志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